一、合伙企业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注册合伙企业的基本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
2、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应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3、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本文诺鋆整理。
4、有符合要求的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人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合伙协议。
协议中应当载明“本协议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协议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工商部门提供协议参考格式服务,您可以到工商服务大厅或者诺鋆官网下载格式范本。
5、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
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
6、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展开精益你哥活动,诺鋆整理。
三、注册公司所需提交资料(工商受理时提交)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合法资格证明》
4、《登记注册代理机构专用委托书》(正规代理机构专用)
5、《住所证明》及产权、出租证明
6、工商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受理单位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市工商局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六里桥西南角) |
010-11616611 |
东城工商局 |
东城区金宝街52号 |
010-65289733 |
西城工商局 |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
010-82141625 |
朝阳工商局 |
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
010-51069126 |
海淀工商局 |
海淀区倒座庙9号 |
010-82692268 |
丰台工商局 |
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
010-63442835 |
石景山工商局 |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 |
010-88795976 |
门头沟工商局 |
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 |
010-69879423 |
房山工商局 |
房山区良乡路22号 |
010-69366841 |
顺义工商局 |
顺义区仓上街8号 |
010-89448087 |
通州工商局 |
通州区永顺镇前上坡村一滨惠北二街 |
010-69547016 |
大兴工商局 |
大兴区黄村镇京开路兴丰段3号 |
010-69227493 |
密云工商局 |
密云区新南路49号 |
010-69041054 |
怀柔工商局 |
怀柔区北大街14号 |
010-69687705 |
昌平工商局 |
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 |
01069706142 |
平谷工商局 |
平谷区平谷镇林荫北街13号 |
010-69962368 |
延庆工商局 |
延庆区东外大街70号 |
010-69103252 |
燕山工商局 |
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二巷3号 |
010-69344637 |
开发区工商局 |
北京经济开发区财智中心二层 |
010-67883587 |
西客站工商局 |
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三层 |
010-63345580 |
机场工商局 |
首都机场口岸办公楼 |
010-84169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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