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大亮点:
1、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
2、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享受条件:年半三周岁至小学、初衷、高中、大学及以上(在读);
2、扣除方式:每个子女每月享受1000元。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由父母双方平均扣除。
二、继续教育:
1、享受条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或专业继续教育;
2、扣除方式:学历(学位)教育,每月400元;技能或专业继续教育,每年3600元;
三、住房贷款利息:
1、享受条件:每月1000元,扣除周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扣除方式:可以夫妻一方扣除、也可以双方分别扣除(总额不能超过1000);
四、租房租金:
1、享受条件: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城市无自住房;以实际支付租金;同年度未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2、扣除方式:省会、直辖市、其特殊城市,每月1500元;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1100元;100万以下人口城市,每月800元;
五、赡养老人:
1、享受条件:被赡养人满60周岁,且健在;
2、扣除方式:夫妻只能扣除自己直系父母;可以单独扣除,也可和兄弟姐妹分摊,但分摊部分不能超过500元;
六、大病医疗:
1、享受条件:医保个人承担部分(不含医保目录范围以外项目);
2、扣除方式:按照实际发生额,于次年专项抵扣。
诺鋆,从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12年,竭诚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